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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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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专用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 日期:2010年08月06日 • 阅读次数:

中国地质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武汉)中地(汉)办发〔1997〕18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专用计算机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课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经校领导批准,现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专用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为全面提高我校计算机教学水平而努力。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印发 办法 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专用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我校教学用计算机的效益,提高其使用率,切实保证学生的上机训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凡使用教学事业费购置的各类计算机,均属校管理教学设备,学校委托有关单位专门管理,全校统一安排使用,并实行全天开放(上午8:00~晚上10:00)。

二、全校教学机房采用“统一计划、严格管理、任务定额”的管理办法。即全校本、专科教学上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机房根据其终端数由设备实验室处下达定额任务,在完成教学任务之余,可安排课余上机。

三、各机房应认真做好所管微机的维护保养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计处机病毒交叉感染,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行,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上机任务。

四、课内教学上机,必须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各院系填写一份教学上机计划表,经院系汇总并经主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后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按教学计划要求排在课表上。计划内上机由学校按每机时0.50元划拨。

五、凡教学计划内安排有上机内容的课内上机,学生上机时,任课教师必须到机房进行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学生的课程设计上机,指导教师可根据情况进行辅导。

六、教学计划内学生上机和经校领导批准的其他教学活动上机一律免费。学生无故不按教学安排上机者,一律按旷课处理,且不再安排计划内机时;但学生必须于考试前以自费上机方式补足所缺机时,否则,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因机房的原因(如停电、设备故障)影响学生按时上机,由机房另行安排时间给学生补上,不得收费。

七、学生毕业设计上机由各院系安排,按每机时0.5元收费,机时费可在毕业设计经费中支付。

八、各机房在保证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上机任务的前提下,应向学生开放。学生在开放机房上机,实行凭票上机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1.自费上机票由学校统一印制,由设备实验室处组织发售,学生以班为单位购买,收费标准全校统一确定,每小时1.00元。

2.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凭票到机房预约或插空上机。

3.各机房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凭所收机票到设备实验室处进行结算并划拨维修费额度而后持结算单到财务处领取自费上机劳务酬金。

4.严禁各机房变相出售机时收取用户现金,一旦发现,学校除追回所得全部收入外,还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九、机时费40%作为计算机设备发展基金,30%作为机房设备维修和耗材费,30%作为劳务酬金。

十、用户上机时,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严格遵守机房的上机规定,接受值班人员的监督,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2.不准大声喧哗,严禁玩游戏盘或用计算机从事与上机课程内容无关的活动;

3.严禁私自更改、删除他人程序,随意变更操作系统命令,擅自拆修计算机设备;

4.服从值班人员安排,按指定机房上机。

对违纪的用房,机房人员应及时给以批评教育,对态度恶劣和不听劝告者可停止其上机。违犯学校纪律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以纪律处分。

十一、机房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从事任何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

2.热情为用户服务,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有关问题;

3.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串岗,不得提前催促用户关机;

4.凡属学校管教学专用的计算机设备,不得任意搬出教学机房挪作他用,否则要追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十二、本办法从七月一日起执行。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997年3月22日

 此件发至:各院系、各教研究、各学生班、机关有关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