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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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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购专项中“野外观测与数据处理”与“信息提取与反演”实验室合并建设的讨论

作者:admin • 日期:2017年03月01日 • 阅读次数:

会议主持:设备处处长  向东


出席人:向东、周顺平、牛瑞卿、王宏、王永涛


记录整理人:王永涛


会议时间:2010年6月23日14:30~15:30


在建设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电子信息大类教学平台的背景下,在把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以下简称信息实验中心)从“教学服务型单位”建设成“教学科研型单位”,建设成大学生实验教学基地、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教师科研基地的指导思想下,在实现实验室开放、共享,为学生、教师提供良好的教学、学习、科研环境的原则下,三方就修购专项中“野外观测与数据处理”与“信息提取与反演”实验室合并建设的问题进行了协商,达成以下几点意见:

1.合并建设的实验室位于信息楼301室;

2.实验室实行信息实验中心和院系双主任负责制,共同管理实验室。信息实验中心负责对实验室的基本用电、门禁、卫生等方面的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建设单位负责实验仪器的管理和维护,统一安排全校相关实验课程,报信息实验中心备案;

3.实验室实行资源共享原则,无条件允许相关院系的教师和学生到专业实验室进行学习、科研、科技创新等活动;

4.信息实验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原实验室的搬迁工作,待建单位负责协助此项工作;

5.为了保证整个信息大楼的整体一致性,实验室原有桌椅大体布局不动,若实验室后续需要装修,装修方案需得到信息实验中心、设备处和学校相关部门的认可后方可实施;

6.实验室内部空间的使用和规划,由合建的两单位自行协商;

7.每个实验室的空调用电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核算定量的(600瓦/台/年),用电超出部分,使用单位与水电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8.因对外开放、科研等使用网络,网费由使用单位与网络中心协商解决;

9.购置的仪器设备待修购专项验收完后转入信息实验中心统一管理;

10.信息楼301室所有权归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所有,中心有权根据学校建设需要重新规划实验室;

11.具体管理人员: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陈涛(13296612728    027-62675255)

信息工程学院:杨志宇(027-67883728)

信息实验中心  办公室(027-67883096-8306)


签字:

设备处:                                  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

信息工程学院: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201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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