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仓库安全制度
作者:admin • 日期:2010年08月06日 • 阅读次数: 次
一、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应按其不同的性质,分室分柜存放,并由专人管理。
二、严格入库验收、发货核对制度。危险物品的收存和发放必须由专人进行,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危险物品的储存不得超过设计容量。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四、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使用明火。非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五、库内要注意通风,通道应保持通畅。
六、剧毒物品和爆炸物品要存放在专柜内,标明品名、性能、注意事项,并经常进行检查。
七、变质或过期失效的危险物品,应及时清理,予以销毁。销毁前必须登记造册,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持每天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如遇险情,应组织补救,并及时报告保卫部门,保护现场,认真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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