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作者:admin • 日期:2010年08月05日 • 阅读次数: 次
遵守信息中心的各项制度和尊重实验人员的管理。
进入实验室的教师和研究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和上机卡。有效证件系指教师应持教师证、研究生应持研究生证。
出入须履行登记手续。包括姓名,卡号,进入时间,座位号,使用仪器,使用完好状况,离开时间等。
如需固定位置的教师和研究生,需事先与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联系。
如有特殊要求的要提前预约,以便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
不准私自挪动仪器设备,更不得私自把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
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致使设备损坏的按规定酌情赔偿。
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实验室。
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在室内吃的零食。
实验完毕,要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将所用工具整理后放回原处。
注意安全,不准使用电炉,加热器等设备。
离开实验室时,关好门、窗及电源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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